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次数:次
答: 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 许可证: ( 1) 省辖市、 自治州、 盟、 地区供电企业; ( 2) 县、 自治县、 县级市供电企业; ( 3) 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同时,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 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依法取得电力业务 许可证(供电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