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次
问题: 我是一个安全评价机构的市场营销人员,关于国家能源局监管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电力项目、能源项目等安全评价相关的法规依据都有哪些?要全面,刚刚看到能源局公布了决定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以想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得到全面、精准的答复,包括安全评价的各种类型,比如并网发电安全评价法规依据及条文、新建国家能源局管辖范围内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和法规条文依据。谢谢。 留言时间:2023.5.27
答复: 安全评价是电力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价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发现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堵塞漏洞,实现电力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电力行业主要是把安全评价应用于安全管理之中,使之成为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包括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等都是安全评价理论在电力行业的具体应用,为提升我国电力安全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等,我局曾出台《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派出机构组织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并下达审核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该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已停止执行。目前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属于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畴,由企业自主实施。后续我局将主要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专项监管和完善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相关行业标准等手段督促电力企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项目均应按上述要求执行。 答复时间:2023.6.9 |